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、農業農村部、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發布《關于加強食用植物油標識管理的公告》〔2018年第16號〕的相關規定:
1.轉基因食用植物油應當按照規定在標簽、說明書上顯著標示。
2.對我國未批準進口用作加工原料且未批準在國內商業化種植,市場上并不存在該種轉基因作物及其加工品的,食用植物油標簽、說明書不得標注“非轉基因”字樣。
在此,市場君也提醒廣大消費者,通過安全評價的轉基因產品是安全的,要理性認識轉基因產品,不談“轉基因”色變。如發現商家將“非轉基因”隨意變為促銷噱頭,請及時撥打12345、12315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