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3月18日,市場監管總局等六部門聯合印發《關于加強預制菜食品安全監管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通知》(國市監食生發〔2024〕27號),明確規范預制菜范圍。
預制菜也稱預制菜肴,是以一種或多種食用農產品及其制品為原料,使用或不使用調味料等輔料,不添加防腐劑,經工業化預加工(如攪拌、腌制、滾揉、成型、炒、炸、烤、煮、蒸等)制成,配以或不配以調味料包,符合產品標簽標明的貯存、運輸及銷售條件,加熱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預包裝菜肴。
從菜肴屬性看
中央廚房制作的菜肴不被納入預制菜范圍。
僅經清洗、去皮、分切等簡單加工未經烹制的凈菜類食品屬于食用農產品,不屬于預制菜。
速凍面米食品、方便食品、盒飯、蓋澆飯、饅頭、糕點、肉夾饃、面包、漢堡、三明治、披薩等主食類食品,不經加熱或者熟制就可食用的即食食品,以及可直接食用的蔬菜(水果)沙拉等涼拌菜也不屬于預制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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